一說起給老舊小區(qū)安裝電梯,似乎阻力來自一層和二層的住戶,于是低層住戶承受著很大的道德壓力。但是,如果仔細分析一下,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就會發(fā)現,這當中存在著較大的不公。如果能妥善解決不公,電梯安裝就不是難事。
眾所周知,經過多年的住房改革,住房已基本市場化,成為百姓的私有財產。政府補貼的電梯安裝后,高層住戶不僅獲得了出行便利,私有房產也得到了大幅升值。以北京為例,如果是在單價十萬以上的二環(huán)核心區(qū),一套房的升值幅度從幾十萬到上百萬,等于政府送給了高層住戶一個大禮包。低層住戶呢,不僅得不到大禮包,電梯的安裝還會帶來采光、通風、噪音等影響,這些影響會使房產貶值。在這個巨大的利益差距面前,僅靠“發(fā)揚道德”是行不通的。
面對利益的重新分配,最重要的是實現公平、公正,貫徹執(zhí)行“讓改革發(fā)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的方針,做到人人都是獲益者,人人都有獲得感,才是解決這一問題的關鍵。而從公平、公正的原則出發(fā),應該首先考慮對低層住戶的補償。我國憲法已明確了對合法私有產權的保護,在涉及公眾利益的拆遷問題上,要求與拆遷戶先談補償方案,如果不談補償就強拆,那是違法的。同樣,不與低層住戶談補償就強安電梯也是違法的。實際上,只要補償方案合理,絕大多數低層住戶是通情達理的,就像現在很多地方搞拆遷,由于對拆遷戶的補償公平到位,釘子戶就寥寥無幾了。
給老舊小區(qū)安電梯是我們面臨的一個由歷史原因、社會發(fā)展、需求增加帶來的問題,但一部分人的改善性需求與另一部分人并不兼容,甚至是矛盾的。解決這一問題,必然涉及利益格局的調整。政府補貼安電梯這一民生工程的本質特征,就是利益調整和利益分配問題,也是政府資源在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時,應當如何配置的問題。面對這一問題,最重要的就是公平、公正。在這一調整中一些人看到了為高層住戶解憂,而忽視了低層住戶受損,于是一味呼吁低層要“高風亮節(jié)”。在這樣的語境下,已經分不清事物的本來面目了,導致在這場利益調整中偏向了一方。
一些地方用限制另一方權利的方式加以解決,例如采用2/3通過的原則,取得了一些進展,但那是通過犧牲低層住戶利益的方式得到的,表面上問題似乎解決了,但是住戶間的矛盾不僅依然存在,有的甚至變得更加突出。在執(zhí)行一項政策時,只有普惠才能長治久安。這里不能套用“少數服從多數”的說法,不可以用“2/3”的利益侵犯“1/3”的利益,而要遵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嚴格遵守我國現行法律關于保護合法私有產權的規(guī)定。任何時候,哪怕只占百分之一的一個人,法律賦予他的權利與其他99%中的每個人也是等同的,任何借口都不能破壞這個原則。之所以有些地方裝電梯鬧出了糾紛,就是在利益調整的過程中失去了公平、公正,侵犯了一部分人的權利。
從民生工程的角度,安裝電梯這項工作,應該是與推動城市改造升級,完善配套設施,提升居民住宅品質結合起來的。這個提升應該是惠及全體住戶的,應該是人人受益的。“1/3”應該和“2/3”一樣,都享有居住環(huán)境改善之利,都有獲得感。地方政府支持高層住戶的改善性需求,同時也應當出臺改善低層住戶居住環(huán)境的配套措施與政策支持。只有“1/3”與“2/3”同步改善,才能由一個積極性變成兩個積極性。
老城區(qū)33.8萬元
老城區(qū)待定
老城區(qū)470000萬元
老城區(qū)49.5萬元
老城區(qū)49.5萬元
老城區(qū)3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