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注:
1.自2018年1月起,國家統計局取消保障性住房銷售價格統計指標,只編發(fā)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指數,不再編發(fā)新建住宅銷售價格指數。
2.調查范圍為70個大中城市的市轄區(qū),不包括縣。
3.調查方法: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面積、金額等資料直接采用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的網簽數據;二手住宅銷售價格調查為非全面調查,采用重點調查和典型調查相結合的方法,按照房地產經紀機構上報、房地產管理部門提供與調查員實地采價相結合的方式收集基礎數據。
4.價格指數的計算方法詳見中國統計信息網《住宅銷售價格統計調查方案》。
5.個別城市因存在滯后網簽情況,故對其歷史數據進行了修正。
6.表格中若含“—”,表示本月無成交記錄。
老城區(qū)33.8萬元
老城區(qū)待定
老城區(qū)470000萬元
老城區(qū)49.5萬元
老城區(qū)49.5萬元
老城區(qū)3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