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住建部對外公布了2019年棚戶區(qū)改造工作擬激勵城市名單。
根據住建部網站消息顯示,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對真抓實干成效明顯地方進一步加大激勵支持力度的通知》(國辦發(fā)〔2018〕117號)要求,經組織專家對各省(區(qū)、市)上報名單進行評選,確定了江蘇省徐州市、湖北省武漢市、浙江省紹興市、安徽省合肥市、內蒙古自治區(qū)巴彥淖爾市、湖南省常德市、山東省濟南市、河南省平頂山市、河北省石家莊市、江西省宜春市等10個城市為2019年棚戶區(qū)改造工作擬激勵支持的城市,名單公示時間為2020年3月11日至3月13日。
老城區(qū)33.8萬元
老城區(qū)待定
老城區(qū)470000萬元
老城區(qū)49.5萬元
老城區(qū)49.5萬元
老城區(qū)32萬元